红颜知已不如妓
红颜知已不如妓”,好多人认为这句话恶毒.我倒觉得是忠言逆耳而已。它既棒喝了热衷于当红颜知已的女人,又让热衷找红颜知已的男人脸红。红颜知已为何不如妓?之恶毒注解:
“对付三陪女,男人既要费钱又要费力。 但当一个女人背负着男人“知己”的名义时,她就要理所当然的奉献。要懂事,当然还要免费。 这个女人不但要做到不求名分、不求独有,充当让人招之即来、挥之则去的情绪语花,在男人偶尔酒后乱性的情况下,还要默默承担献身的义务。 很多女人就这样被自己“无私”的爱情感动着。但是,谁能保证那个男人图的不是白吃白占的便宜呢?
就算真的有爱情存在,就如那则著名的爱情遗言:
一个富翁在临死前立下遗嘱——因为愧疚,我把我所有的企业、房产、股票、存款和珠宝都留给我的妻子;把我全部的爱都留给我的红颜知己……
这份冠冕堂皇虚伪之极的遗言让爱情可怜的只剩一张空头支票。那些暧昧隐忍的“红颜”又算什么呢? ”
呵呵,当有人在为“红颜知已”抱达不平时,怎知有人并不买账。因为,这一切都是 爱他,甘当红颜知已
因为一份得不到的爱,女人可以退而求其次,站在离那个男人不远的地方,幸福着他的幸福,忧伤着他的忧伤。甚至等待他的随时的召唤、醒悟与回归。也许只有看着他的模样,听到他的声音,与她而言,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。她愿意当这个男人的情感回收站,愿意随时受到这个男人的调遣,愿意无私献身,不求名份,愿意做一个不求任何回报的红颜知已,汗,爱让一个女人变得如此伟大。
我们总担心有些男人会趁火打劫,可惜这些担心是多余的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又不是光体现在这里。
只是当夜深人静安度梦乡时,当年关将至合家团圆时,当小病小灾不死不活时……你需要的是对方的可能仅仅是一个怀抱,一声祝福,一杯温水……想一想,你能做到他的招之即来,挥之即去,而他呢?那个时候,未必会想起你,或许你再怎么招,人家也未必去。还能隐忍么,还装伟大么,心理突然有一点点失衡。
当初,红颜也许不愿听到拿“知已”和“小姐”相提并论,就像当初鄙人拿芙蓉姐姐比黛玉一样。不在一个档次上,小姐是讲钱的,知已是谈情的。但想一想,钱归荷包,情归何处了呢?所以聪明女人是不当红颜知已的——怕受伤。一个自作多情,自作自贱的伤害。
这时,她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这句话:红颜知已不如妓!抑声长笑,泪流不止,原来这句话并不恶毒,比这句话恶毒的是那种让人绝望的爱情。